本報訊
記者26日獲悉,,國土資源部決定,,除國務院批準的重點煤炭開發(fā)項目和使用中央地質勘察基金的項目可以設置煤炭探礦權外,全國暫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礦權申請,,暫停時間到2011年3月31日止,。為此,,國土資源部下發(fā)了《關于繼續(xù)暫停受理煤炭探礦權申請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一些社會投資人對危機過后的煤炭需求預期依然居高不下,,2008年底迄今,社會投資申請煤炭勘查開采的仍然較多,。未來兩年我國煤炭市場供大于求的壓力依然偏大,。因此,必須從源頭上控制煤炭探礦權的投放,,繼續(xù)在全國范圍內暫停煤炭探礦權申請,。 據國土資源部最新統(tǒng)計顯示,2008年我國煤炭產量為27.16億噸,,2010年我國煤炭規(guī)劃產量為29億噸,,2008年與2010年比缺口不足2億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