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2月14日電
記者從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古井集團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經(jīng)理李萬林受賄案14日作出終審判決,。李萬林受賄39.6萬元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2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1987年至2005年,,李萬林曾先后任原安徽古井酒廠基建科科長,、擴建辦公室主任,,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經(jīng)理,、基建修繕部經(jīng)理等職務(wù)。李萬林利用職務(wù)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賄賂,,為他人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 2007年12月,,李萬林被蒙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李萬林不服上訴,。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由于李萬林具有自首情節(jié),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好,,積極退出全部贓款,,悔罪明顯,依法可減輕處罰,。 古井集團貪污腐敗系列案件逐漸水落石出,。包括古井集團原董事長王效金在內(nèi),古井集團約10名高管因涉嫌貪污受賄被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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