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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6 江國成 劉雪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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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25日下發(fā)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加強液化氣價格管理,,不得擅自提高,。同時,相關企業(yè)要增加資源供應,,保證市場供應,。 近一段時間,部分地區(qū)液化氣資源偏緊,,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給城鄉(xiāng)居民生活帶來較大影響。為此,,發(fā)展改革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督促所屬液化氣生產企業(yè)努力增加資源供應,,做好月度平衡和銜接。 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液化氣生產,、進口和調運的協調,,及時處理生產、進口,、運輸和市場供應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液化氣供應不脫銷、不斷檔,。 通知說,,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做好液化氣銷售價格管理工作,保持價格相對穩(wěn)定,。液化氣價格出廠價要與供軍隊用汽油出廠價保持0.83至0.92:1的比價關系,。 通知要求列入地方定價目錄的地區(qū)綜合考慮經營企業(yè)液化氣進貨結構、購進成本變化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合理制定銷售價,;放開價格的地區(qū),要制定液化氣價格上漲應急預案,,當價格發(fā)生異常波動時,,要及時依法進行干預。 發(fā)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液化氣市場價格監(jiān)督檢查,,堅決制止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對不執(zhí)行國家價格政策、違反國家規(guī)定擅自提高出廠價格的企業(yè),,對哄抬價格,、層層轉手加價牟取暴利的經營單位和個人,要從嚴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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