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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7 記者:張旭東 劉錚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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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
十七大報告中首次提出“創(chuàng)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這引起了與會代表的關注,。那么,,什么是財產性收入,,這背后蘊藏著什么含義?對這個涉及到居民收入統(tǒng)計的術語,,新華社記者就此連線了國家統(tǒng)計局有關部門的專家,。 國家統(tǒng)計局城市司住戶處處長陳小龍表示,我國居民財產性收入增長的潛力很大,。隨著國民經(jīng)濟快速發(fā)展,,投資渠道的拓寬,百姓財富的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在這幾年增速非�,?臁nA計2007年的增速會更快,�,!柏敭a性收入快速提升,將是一個大趨勢,�,!� 據(jù)介紹,財產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擁有的動產(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不動產(如房屋、車輛,、土地,、收藏品等)所獲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等;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等,。 陳小龍說,現(xiàn)在統(tǒng)計中常用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四部分構成,,按照占比大小分別是:工資性收入(工資等)、轉移性收入(養(yǎng)老金等),、經(jīng)營性收入(商業(yè)買賣收入等)和財產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資性收入為主,占到70%左右,。財產性收入占比位置較小,,占比在2%左右。 測算來看,,2006年,,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為240多元,。“雖然基數(shù)小,,但是發(fā)展?jié)摿艽�,。”陳小龍說:“拿這兩年來說,,相比上一年度,,2005年增幅為19.7%,2006年增幅為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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