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難求”,、“貧富懸殊”,,可算當前兩大社會頑疾。而近日的一則新聞,,則將這兩個問題一網(wǎng)打盡:武漢今后將不再成片開發(fā)經(jīng)適房,,以后無論開發(fā)什么樓盤,都將采用富人與窮人混居的方式進行,。此舉被認為有助于消弭窮富之間的心理隔閡,。(《武漢晚報》6月15日)
看來這不光是一條簡單的政令,還被當成了一個療救社會心理問題的方劑,。盡管在端午節(jié)假期,,這條小消息還是引來不小的關(guān)注,。 其實,它并不算新聞,,因為“貧富是該分居還是混居”的問題,,至少四年前就引起過激烈討論。較為代表性的觀點有任志強“貧富分居,,先富帶后富”論,;隨后,各地政府也出臺過各式政策,,或明或暗地支持過“貧富分居”或“貧富混居”論,。只是,公文行文稍顯隱晦,,不像任志強大嘴那般直白和招搖罷了,。 而實際上,不管你承認與否接受與否,,在北上廣等大城市,,任大嘴力挺的高檔“富人區(qū)”,早就是既成事實,,任志強不過又說了句不討人喜的大實話而已,。不管我們在感情層面上是否抵觸,這種“同城差異”現(xiàn)象,,確實有其豐沃的現(xiàn)實土壤,。 一個顯而易見的現(xiàn)實是,除了傳說中“均貧富”的大同社會,,或理想得近乎烏托邦的共產(chǎn)主義,,無論社會怎樣發(fā)展,社會成員間的貧富差距問題總會不同程度地存在,,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zhuǎn)移的,。而既然人們的收入和支出、消費和投資能力存在明顯差異,,那么開奧拓還是開奧迪,,啃窩頭還是吃燕窩,都由各自的經(jīng)濟能力決定,,這就很好接受了,。 可在住房問題上,人們似乎更為敏感,�,?赡芤驗檫@一問題早已超出簡單的居住權(quán),而是關(guān)涉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社會的公平正義以及先富群體的社會責任等,。這也就是武漢方面認為,,若實施貧富混居,將有益于消除窮富群體之間的心理隔閡,,增進社會融洽度的核心意義所在,。 所以說,貧富分居還是混居之爭,,其實混淆了大眾的道德感受與公共住房模式之間的界限,。房產(chǎn)商開發(fā)樓盤,有其商業(yè)模式的考量和自身的利益定位,,這將決定他的行為取向,。由于一種先入為主的“為富不仁”的影響,在貧富分居等住房模式問題上,,公眾有時也會持有一些非理性見解,,這又可能是一種群體無意識。 人們無法容忍臆想的舊社會式的“貧民窟”,,而政府顯然意識到了這一點,。武漢提出的混居概念,就是一種努力,。而如何保證其現(xiàn)實可行性,,則又是另一個問題——畢竟,在經(jīng)適房亂象下,,貧富混居能否讓夾心層讓底層民眾得到實惠,,還需超強執(zhí)行力以及連環(huán)的配套政策兜底。如前所述,,房地產(chǎn)老板不是慈善家,,富人區(qū)更合其口味,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政府責無旁貸,。 當貧富混居真正可行之后,最佳的城市居住模式還應是動態(tài)的:不能是“占便宜的永遠占便宜,,吃虧的永遠吃虧”,,而應是人們享有平等的發(fā)展與變動機制,,貧富之間有比較充分的流動機制,。這或才是我們拋棄情感上的不適,理性討論貧富分居還是混居的意義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