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行將正式道歉,侵權門會不會戛然關上,,猶待谷歌接下來的實際行動以及中國作家的態(tài)度,。誠如中國作協(xié)書記處書記楊承志表示,中國作協(xié)希望谷歌誠懇道歉,,認真承諾,,提出讓中國作家滿意的處理方案。 有人說,強大的搜索引擎已經成為人們游蕩網絡社會的拐杖,,也正因如此,,身為全球互聯網搜索巨頭,谷歌公司的道歉具有標志性的現實價值,。它再次詮釋一個簡單的道理,,侵權必被究。尤其在版權意識和維權意識日益加強的今天,,互聯網巨頭更逃不過監(jiān)督,,更別想避開法律法規(guī)。 谷歌在中國鬧出來的侵權門,,其事實無需過度剖析即可判定,。任何公司或機構欲掃描收錄使用他人作品,都須遵守“先授權,,后使用”的基本原則,。谷歌未經授權就擅自掃描收錄使用中國作家作品,侵權事實可謂明顯,。然而,,這一維權事件頗費周折。從中國文字著作權協(xié)會(文著協(xié))提出交涉,,到如今谷歌愿意道歉并采取措施,,時日持久,一波三折,,谷歌方面不無扭捏和敷衍的意味,。而且,如果不是文著協(xié)的交涉,、中國作家協(xié)會(作協(xié))發(fā)出維權通告以及國家版權局的聯合介入,,谷歌能否在中國作家面前低頭認錯,還真很難說,。 如今,,中國作家初戰(zhàn)告捷,但不宜過于樂觀,。須知,,作家遭遇侵權之苦,可謂屢見不鮮,。著名作家麥家所感嘆道,,存在數字圖書版權盜竊行為的網站多如牛毛。作家韓寒甚至聲稱,,“我歡迎谷歌圖書館掃描我的每一本圖書,,并欣然接受在顯示目錄和摘要下60美元一本的條件。”不是韓寒“倒戈”,,韓寒的表態(tài)更是揶揄和嘲弄,,他說:“經過對比,我發(fā)現這是非常合適的一個條件,,谷歌只顯示我的書的目錄和摘要,,就支付給我60美元�,;厥鬃鎳�,,無數的網站都能下載我的書的全文,從1999年到2009年,,我從來沒有收到過一分錢�,,F在谷歌僅僅刊登了我的書的目錄,就支付給我60美元,,我覺得非常滿足,。”由是觀之,,網絡侵權的絕非谷歌一家,。 因此,應該把降服谷歌當做一個維權標本,,不僅受害者,,相關職能部門也應該進一步采取行動,切實保障作家權益,,捍衛(wèi)法律法規(guī)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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