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寧波打工者群體中,,有一位姓方的“神奇人物”,。他從2004年起,專挑“問題企業(yè)”務工,,已連續(xù)將工作過的12家企業(yè)告上法庭,,基本上屢告屢勝,被譽為“維權狂人”,。(浙江在線12月28日)
既然是“釣魚”,,當然只能是單向的活動,從來都是人釣魚,,而魚則只能扮演被釣的角色,,假如人反倒被魚給“釣”走了,,顯然無法成立,,更說不過去。現(xiàn)實中的“釣魚”式執(zhí)法,,咱也并不陌生,,但釣魚的基本規(guī)則,也同樣在釣魚執(zhí)法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xiàn),,手持釣竿的總是相對強勢的一方,,而被釣的也總是弱勢群體,誰主釣,,誰被釣,,當然得拿實力說話,而不是一廂情愿,,想釣就釣,。 如此看來,打工者與用工企業(yè)之間究竟誰強誰弱,,其實無需較量之后才見分曉,。事實上,當打工者的崗位甚至飯碗都要由用工企業(yè)說了算,,用工企業(yè)對打工者的招之即來,,揮之即去更是現(xiàn)實的寫照時,用工企業(yè)的相對強勢,打工者的弱勢地位,,其實已經(jīng)確立無疑,。如此強弱對比,真要“釣魚”的話,,也只有用工企業(yè)“釣”打工者的份,。然而,奇跡并非不可能發(fā)生,,這位方姓打工者,,居然屢屢“釣上了”用工企業(yè)這條強勢的大魚,還真是完全徹底的顛覆了“釣魚”的游戲規(guī)則,。 釣魚居然也能以弱釣強,,的確讓咱開了眼界。弱勢一方的打工者屢遭侵權,,不得已而出此下策,,但之所以出現(xiàn)打工者釣魚維權,更有用工單位屢屢上鉤的局面,,恐怕還不能全怪打工者太刁鉆狡猾,,而更需用工單位們,甚至整個勞動力市場從中反思,。 事實上,,假如用工單位能夠遵守勞動法,哪怕是對打工者的權利有起碼的尊重,,恐怕都不會成為尷尬的被“釣”者,,某種程度上,當打工者的“釣魚”維權竟然如此輕而易舉,,甚至屢釣屢中時,,倒是恰恰暴露出打工者的生存環(huán)境不容樂觀,而對打工者權益的侵犯則更是一種普遍的常態(tài),。 基于上述視點,,被打工者顛覆的“釣魚”規(guī)則,其實并不是強弱對比發(fā)生了逆轉,,更不能指望其他打工者也能復制這樣的成功,,“釣魚”維權的背后不過再次暴露出勞動者權益保護這根軟肋罷了。贏了“釣魚維權”官司的打工者,,依舊無法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的真正贏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