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上市公司股東發(fā)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行為,,證監(jiān)會根據《公司債券發(fā)行試點辦法》制定了《上市公司股東發(fā)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試行規(guī)定》,,并于10月19日頒布實施,。 毋庸諱言,可交換公司債能夠在此時獲準發(fā)行,,所針對的目標就是困擾A股市場的“大小非”問題,。隨著股改進入到下半場,大小非股份的解禁減持壓力直接逆轉了市場資金和籌碼的對比,,這是導致股票市場一年來不斷下跌的重要原因,。 之前,在從緊貨幣政策制約下,,大小非股東自身所從事的產業(yè)經營大多陷入資金困難的窘境,。由于自身資金鏈條緊張,大小非股東甚至會不計成本,、不考慮投資價值來拋售股票,,最終加劇了股市暴跌的速度和幅度。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推出,,使得大小非不再只有從二級市場賣出股份才能夠變現,。從理論上講,可交換公司債讓大小非股份擁有了質押變現的權利,,而且由于債券購買者擁有換股權,,可交換債券的發(fā)行利率要低于一般公司債,,所以大小非股東的融資成本也有所降低。就此而言,,可交換公司債有助于化解大小非股東的減持壓力,,這對于A股市場而言當屬于利好消息。 當然,,可交換公司債的實際市場作用也不宜過度高估,,畢竟期望一種金融創(chuàng)新產品就能夠化解股權分置改革的歷史遺留問題,并不現實,�,?山粨Q公司債的作用大小尚存在兩點疑問。其一,,可交換公司債的利息保障要依靠相應股權的分紅資金,,《規(guī)定》中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據此來看,,那些沒有能力分紅的大小非股東就無法發(fā)行可交換債券,。其二,可交換公司債的金融產品特性決定其固然能夠緩解減持壓力,,但是同樣也會抑制市場上揚的空間,。因為一旦市場逐步企穩(wěn)轉好,可交換債券的持有人就會傾向于把債券轉為股票,,然后在二級市場拋出,。因此可交換債券雖然減緩了市場下跌的壓力,卻無法保證市場的持續(xù)上漲,,而這會制約市場做多熱情的激發(fā),。 目前A股市場的弱市格局是由諸多方面原因導致的,其中如外圍經濟環(huán)境惡化,、國內經濟周期轉向等問題,,并非調控部門所能夠完全左右。但是對于資本市場內部的資金籌碼平衡問題,,相關證券監(jiān)管部門卻有相當多的政策作用空間,,大小非問題就首當其沖。 事實上,,針對大小非問題,,調控部門并非沒有做過努力,大宗交易市場的引入,、二次發(fā)售機制的醞釀,,乃至可交換公司債的推出,概莫能外,。但遺憾的是,,由于政策語言和市場語言間存在一定偏差,,這些措施并無法擊中大小非問題的要害。筆者認為,,只有從兩個方面著手才能夠實質性化解大小非問題:其一,,取消新股發(fā)行的限售股制度,實現一次性股權合并,;其二,,從國有股權的大非股東著手,出臺主動延長其持股期限的限制性措施,。 前者能夠從根本上割斷非流通股被不斷創(chuàng)造增加的問題,,使市場對該問題最終消失形成明確的時間預期,從而穩(wěn)定市場投資心態(tài),。而對于后者,,由于國有股權在名義上屬于全體國民所有,因此為穩(wěn)定金融市場付出代價可謂是理所應當,。更何況從目前情況看,,國有股權的大非股東規(guī)模已經遠遠超出了其他小非股東規(guī)模,成為市場未來解禁減持壓力的大頭,。如果國有大非股東主動限制流通股解禁時間,,意味著目前的市場籌碼拋售壓力獲得有效緩解,當能夠獲得投資者更加積極的認同和股價反應,。這對于羸弱的A股市場而言,,才可謂是實質性的利好消息。當然,,實現這方面的政策突破有待于多個部委間的職能協(xié)調,,而作為廣大A股市場投資者而言,,只能是繼續(xù)耐心地等待和期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