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社會上反響較為強烈的幼兒園高收費問題,,教育部新聞發(fā)言人續(xù)梅25日表示,,教育部正在積極協(xié)調(diào)發(fā)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等相關(guān)部門,準備出臺幼兒園收費標準暫行辦法(8月26日《北京青年報》),。
制定幼兒園收費標準是十分必須而迫切的,,但筆者以為,要想有效遏制“天價幼兒園”,,僅僅制定收費標準還遠遠不夠,。 因為學前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階段,因此幼兒園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收費分擔”,。在學前教育經(jīng)費投入問題上,,真正合理的分擔機制應該包括政府、社會和家庭三方參與,。幼兒教育事業(yè)具有教育性和社會公益性,,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明確幼兒園收費標準固然重要,,比這更重要的是保障公立幼兒園的財政投入,、強化其市場主導地位。在此基礎上,,才能真正體現(xiàn)出幼兒園的社會福利功能,,從而促使公立幼兒園有能力將收費拉回到一個大眾可以接受的范圍,而不是相反,。 幼兒園收費標準暫未出臺,,希望在標準制定的過程中能夠?qū)⒄熑我煌紤]在內(nèi)。對于幼兒教育事業(yè),,政府既有成本分擔的責任,,同時也有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只有首先盡到了責任,,在監(jiān)督管理的過程中才能更具說服力也更有威懾力,;有了財政支出強有力的保障,才能促進幼兒教育事業(yè)更加充分,、良性的競爭,,從而使其收費趨于規(guī)范化、合理化,。在政府,、社會、家庭三方參與合理分擔的環(huán)境中,,相信因此而制定出的收費標準將更加縝密科學,、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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