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住建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jiān)會發(fā)出通知,對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進行了規(guī)范,。通知明確,,三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二套房”,并執(zhí)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其中包括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tǒng)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從理論上說,,一個家庭已經擁有一套住房,那么其再貸款購買一套住房,,就存在貸款炒房的可能性,。但是現(xiàn)實當中也存在這樣的情形,即盡管部分家庭確實已有一套住房,,但是其原有住房面積狹小,,所以這些家庭想通過貸款購買一套面積大些的房屋改善居住條件,其貸款再買一套房屋并不是為了炒房,,所以將這部分家庭列入炒房者行列是不公平的,。對于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應對其執(zhí)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否則將抬高這部分家庭的貸款成本,阻礙其改善居住條件愿望的更快實現(xiàn),。 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回歸住房的居住屬性,,讓更多的民眾有房居住或改善居住條件,,如果為了遏制炒房而將改善型購房行為一并列入打擊范圍,,一定程度上背離了調控的初衷,。另一方面,像這樣將改善型購房行為一并列入炒房行為進行打擊,,也將不利于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獲得更多民眾的支持,。而房地產市場調控要能深入進行下去,得到更多民眾的支持顯然也是至關重要的,。 正因為如此,,對于已有一套住房家庭再貸款購房行為,不應一刀切地對其執(zhí)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而應對其中的炒房行為與改善型購房行為予以區(qū)別對待,,具體可按原有住房的面積標準來予以甄別,如原有住房超過一定面積范圍的,,炒房動機相對明顯,,可以對其執(zhí)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而原有住房在規(guī)定面積范圍之內的,,則基本可以認定為是改善型購房行為,,對其就應當執(zhí)行首套房信貸政策。這樣一來就既可有力打擊炒房行為,,同時又可通過信貸政策支持民眾合理改善居住條件,,房地產調控政策也就能獲得更多民眾更大程度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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