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為主”有利于民工子女就近入學,但它還需要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利益平衡機制,。比如,,曾被多次提出的“教育券”制度,就不失為一種選擇,。
教育改革是今年改革的重頭戲,,從教育的載體——學校方面說,,如何解決去行政化問題?從教育公平的角度而言,,農民工子女如何與所在城鎮(zhèn)居民子女享受同等教育,?這里的兩篇文章對此進行了探討。
近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正在征求意見,,在征求意見稿中,有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教育問題引人關注,。數(shù)據(jù)顯示,,目前我國進城農民工數(shù)量已超過2億人,,這2億人的背后,,是7000多萬他們的孩子,其中包括1400多萬隨遷子女和5800多萬留守兒童,,這些孩子的義務教育問題,,事關教育公平。 對眾多留守兒童面臨“學業(yè)失教,、心理失衡,、親情失落、安全失�,!崩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提出了“加快農村寄宿學校建設,優(yōu)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 而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顯得更加復雜,。隨遷子女就讀的學校不外兩種——民工子弟學校和公立學校。農民工子弟學校目前仍面臨政策壁壘,、辦學條件門檻等尷尬,,更不同程度地存在資金薄弱、設施簡陋,、師資條件差,、教學質量低、人員流動頻繁等問題,,身處其間的孩子們能否接受到“優(yōu)質教育”讓人擔憂,。對此,《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中有關支持民辦教育的規(guī)定,,不妨對這類學校稍加傾斜,。 目前而言,我國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基本政策是“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但農民工隨遷子女進入公辦學校依然困難重重。首先,公立學校的學校布點,、作息時間等無法與農民工子女入學需求“接軌”,。城市流動人口往往聚集在城鄉(xiāng)接合部,“就近入學”原則下,,生源的“貧富不均”往往讓部分公辦學�,!叭藵M為患”,幾近超載,;而較遠的公辦學校又因存在交通不便等問題而相對空置,。再者,對于收入微薄的農民工群體而言,,雖然免除了學雜費,,但公辦學校的餐費、服裝費,、班費,、興趣培訓等隱性費用依然不菲,何況,,很多公辦學校仍在收取高額“借讀費”,、“贊助費”。 回顧我國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變遷歷程,,由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的“管制”取向,,到20世紀90年代的“差別對待”,再到2000年以后的“兩為主”原則——解決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問題“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納為主”,,教育平等理念逐漸深入人心。 不過,,“兩為主”的背后也存在一個相悖的現(xiàn)象,。“以公辦學校接納為主”意味著公辦學校的投入加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意味著將農民工流出地政府的義務教育責任轉嫁到了流入地政府身上。如此一來,,流入地政府的義務教育經費大幅增加,,何況流入地往往是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無法得到中央財政補償,。相反,,流出地政府不僅豁免了對流出兒童的義務教育責任,還會因為是農村地區(qū)或欠發(fā)達地區(qū)而得到中央財政的經費補償,。如此雙重差異,,流入地政府自然會覺得“不劃算”,,由此傳導至公立學校,接納農民工隨遷子女的積極性也就不高,,要么設置門檻,,要么抬高收費。
這么說并非否定“兩為主”原則的合理性,,只是說,,作為一項確保教育平等的基本政策,它還需要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利益平衡機制,。比如,,曾被多次提出的“教育券”制度,就不失為一種選擇,。簡單來說,,“教育券”制度即把用于教育的公共經費以教育券的方式直接發(fā)給學生或家長,錢隨人走,,不管在哪里入學,,學生均可自由選擇學校并用教育券支付費用,,然后由學校向政府兌取經費,。這樣,既可以避免流入地和流出地間的利益失衡,,還可以增加學校的競爭意識,。 制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旨在優(yōu)化教育政策,,促進教育全面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所以,不妨多做些諸如“教育券”之類的政策創(chuàng)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