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年中科院院士增選結果名單提前20天被泄密事件,,有媒體評論指出,,院士評審不涉及個人隱私,一切都應該置于陽光之下反復地晾曬才是,。并擔心強化評審保密制度,,會不會讓增選過程更加絕密化和神秘化,。有的網(wǎng)友甚至要求院士評審全程透明。 按照選舉的常識來說,,確實應該如此,,可是,這種透明要求是針對利益共同體而言,,即選舉代表一種利益,,以及實行利益博弈,人們要看到自己選舉的利益代表,,是不是代表自己的利益投票,,投票的結果公正不公正。可是,,中科院和工程院,,從本質上說,應該不是利益共同體,,而是學術共同體,,學術共同體對學術價值、學術貢獻的評價,,不是按照利益規(guī)則,,而是學術規(guī)則,執(zhí)行學術規(guī)則的是每個院士個體,,他投誰的票,不是權衡利弊,,而是依據(jù)自己的獨立價值判斷,。 獨立執(zhí)行學術評價規(guī)則是很難的,很多時候會受到利益的糾纏,,包括自己所在單位的壓力,、進行研究時所需要得到的資源、周圍的人情事故等等,。這才有國外大學普遍實行的終身教授制度,,學術界普遍實行的匿名評審制度與評審保密制度,以保證學者能不受外界環(huán)境干擾,,進行獨立的學術研究與學術評價,。如果按照透明的邏輯,人們很難理解,,為什么學術期刊要實行匿名評審,;也難以理解,舉世矚目的諾貝爾獎為何有嚴格的保密制度,,保密期甚至達到50年,。 如果做簡單的類比,眼下的院士評審名單泄密事件,,就相當于論文作者第一時間知道論文匿名評審者給的評審結果,,或者有人提前準確預測所有諾貝爾獎獲得者的名單。以此為線索,,大家很難不質疑,,是不是論文作者通過關系找到評審人?有候選者進行評獎公關與交易,? 在利益的包圍下,,可以設想,如果一切都拿到陽光下曬,院士發(fā)表評審意見,,同步公布每一輪評審結果,,學術共同體基本上瓦解,而成為純粹的利益共同體,,公關,、拉票將成為公開的秘密,學術的獨立性不再存在,。最后的評審結果,,就不是按照學術評價規(guī)則看學術貢獻,而是各方利益的博弈結果,。 其實,,中科院專門制定《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工作保密守則》和《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工作中院士行為規(guī)范》等文件,嚴禁院士向候選人,、親友,、同事以及與增選工作無關人員談論和泄露評審、選舉過程中對候選人的討論,、評價,、表決等情況,正是基于對學術共同體價值的認識,。這種保密,,與院士評審中堅持公開、透明的管理并不違背,,院士在評審過程中可公開發(fā)表意見,,意見被記錄,投票結果當場公開,,但整個過程并不向公眾公開,。就如匿名評審制度,當事人可知道評審的結果,,但不知道究竟是誰給你這樣的評價,。 當然,發(fā)生公眾要求院士評審也全透明的錯位,,與院士評審本身的變質有關,。我國的學術界不存在學術共同體,而成為利益共同體,,院士與教授們的學術操守,、學術獨立性難以得到公眾信任,事實上,,越來越多的公眾擔憂匿名評審制度,、保密制度可能帶來更多的暗箱操作,,而泄密正是暗箱操作的注腳。這是比泄密事件更令人憂慮的地方,。
(作者系21世紀教育發(fā)展研究院副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