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一則題為“今年有望出臺收入分配總體改革方案”的新聞,,曾久居各門戶網(wǎng)站熱聞榜之首�,,F(xiàn)在相關新聞有了新進展。日前,,國家發(fā)改委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近年來調(diào)整經(jīng)濟結構的進展情況時提到,,中國將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8月26日《京華時報》)
收入分配改革,提了很多年,,始終成效不彰,。但這似乎并未影響每年關于居民收入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的堅挺之勢,以致于國家統(tǒng)計局局長近來接受采訪時直言,,面對網(wǎng)友的“被增長”之說自己都“會臉紅”,。其實,關于收入分配改革,,也可循著網(wǎng)友“被增長”的感受走,。弄清楚了“被增長”的緣由,對于收入分配改革,或許不無裨益,。 我們知道,改革三十年,,中國經(jīng)濟的騰飛成為世界矚目的奇跡,。但若與外國的經(jīng)濟改革相比,我們就能找到自己的偏差,。幾年前世行的學者,,就對中國和印度尼西亞進行過比較。發(fā)現(xiàn)中國經(jīng)濟增速高,,但國民收入低,。連印尼這樣的國家,貧富差距都沒我們大,,他們經(jīng)濟收入的平等性比我們大得多,。同樣在亞洲,日韓等國經(jīng)濟改革的不同之處,,或許也在于其改革成果實現(xiàn)了較為均衡的分配,,為整個國民所共享。而我們的尷尬正在于被學界詬病的藏富于國,、“國富民窮”,。這也是上述“被增長”感受的宏觀語境。 而除了經(jīng)濟發(fā)展思路的問題,,造成社會領域國民收入不公的原因,,還有很多。比如官場中的以權謀私,、權力尋租現(xiàn)象,。媒體披露后,人們會驚訝地發(fā)現(xiàn),,個別官員在強烈的權力變現(xiàn)欲望下,,搜刮民脂民膏可以無所不用其極。這些蛀蟲的貪腐已到了明目張膽令人發(fā)指的地步,。他們對財富的貪婪當然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巨大阻力之一,。 再者,市場領域,,經(jīng)濟危機時期地方保護主義抬頭,,行政壁壘森嚴,阻礙了正常的市場秩序,。行政壟斷下的暴利,,自然也成為橫亙在收入分配改革進程中刺目的鴻溝;而在國民權利方面,僅是城鄉(xiāng)二元戶籍制度,,就為“非市民”階層平添了一道道隱性的制度枷鎖,。這種權利上的不平等,直接拉開了人們在收入,、享受公共服務方面的差距,。 不久前,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還表示,,“國富民窮”的說法“過于苛刻”,,有失偏頗。在現(xiàn)實面前,,這種說辭無疑顯得有些蒼白,。不承認“國富民窮”比國富民窮更可怕。因為正視問題,,才是療救的第一步,。從這個意義上講,收入分配改革就是要完成從“藏富于國”到“還富于民”的歷史轉身,。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提高勞動者的報酬,培養(yǎng)消費需求,,還需輔以配套的制度措施,。比如提高社保覆蓋面和人們的福利水平。公民不光要有錢花,,還能夠放心花,,才能真正提振經(jīng)濟信心,完成從重儲蓄到敢消費的轉變,。 要破解這道民生難題,,政府不但不能與民爭利,還應積極轉變職能,,明晰公權與私權的分野,,不僭越權力邊界。在市場領域,,政府應保證堅決避免馬太效應,,維護市場經(jīng)濟秩序;在國民權利范疇,,則需暢通公民權利救濟渠道,,使所有人盡享社會的公平正義。不論國民收入分配改革的具體制度設計如何,,總之要能切實惠及民眾,,唯一的限定條件就是:在民主,、法治的框架內(nèi),公民能對政府權力保持有效的監(jiān)督制約,,使政府始終以公眾利益為唯一施政目標,。有此保證,政府怎么做就只是個政策問題,,而不致于過度偏離公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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