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蒙牛此前公布的OMP物質的生化指標,和致癌物質IGF-1一模一樣,不僅氨基酸數(shù)目一樣(都是70個),,連分子量也一樣,,都是7649。因此,,我懇請蒙牛解釋為何不同蛋白質分子量竟然相同,。
近日,有關部門對沸沸揚揚的“蒙牛特侖蘇”事件表態(tài),,稱經組織專家進行研討,,認為OMP對人沒有健康危害。此前,,正是質檢總局曾發(fā)文責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侖蘇”牛奶添加OMP及IGF-1物質,,引發(fā)繼三聚氰胺危機之后的奶業(yè)新一輪恐慌。
國家質檢總局主動出擊,,以OMP及IGF-1物質并非法定食品添加劑而禁止蒙牛添加,,值得贊許。食品和藥品都關乎人的生命安全,,各國都實行嚴格管理,,絕對不允許商家單方面宣稱有益健康就可隨意添加。但是,,報道稱特侖蘇牛奶安全是眾多專家的結論,,卻未公布其中任何一個專家的情況,他們姓甚名誰,?在哪個科研機構供職,?結論的依據(jù)是什么?
據(jù)《經濟觀察報》等媒體報道,,之所以產生特侖蘇牛奶疑含致癌物的說法,,是因為蒙牛公司曾于2006年申請了一項專利“一種液態(tài)奶”(專利申請?zhí)朇N200610003551.9),根據(jù)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公布的信息,,該專利即向牛奶中添加IGF-1物質,,每100克特侖蘇奶中添加的IGF-1含量為一般牛奶的數(shù)萬倍。但這項專利是否用于特侖蘇牛奶,,在蒙牛未公布全部資料前,,還只能存疑。
目前國際醫(yī)學界的主流意見認為,,IGF-1(類胰島素成長因子)作為一種激素,,能增加癌癥發(fā)病率。蒙牛公司對此并沒有異議,,但并未解釋為何申請該專利,,并一再聲明OMP不是IGF-1,。但據(jù)方舟子稱,根據(jù)蒙牛此前公布的OMP物質的生化指標,,和致癌物質IGF-1一模一樣,,不僅氨基酸數(shù)目一樣(都是70個),連分子量也一樣,,都是7649,。如果該說屬實,那么,,須知OMP和IGF-1都屬蛋白質,,蛋白質屬于高分子化合物,連分子量也一樣,,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兩種蛋白質指標如此相同卻不是同一物質,這種可能性雖然不是完全沒有,,但也微乎其微,。如果蒙牛公司能公布OMP物質的氨基酸序列,那就一目了然了,。
2005年以來,,蒙牛一直宣傳這種OMP物質是獨立研發(fā),擁有多項專利,,是全球首款OMP造骨乳蛋白牛奶,,以此將特侖蘇定為高端牛奶,售價比普通牛奶高出許多,。如今,,在致癌還是虛假宣傳的兩難選擇中,蒙牛終于承認,,自己的獨家命名的OMP物質,,其實是從新西蘭TATUA公司進口的,是日本和新西蘭的乳品企業(yè)首先開發(fā),,在歐美等國已使用多年,,他們稱為MBP(Milk
Basic
Protein)的物質,其安全性受到了美國FDA等國際權威機構認可,。根據(jù)《廣告法》的規(guī)定,,產品虛假宣傳要處以銷售額5倍的罰款,不知道這是否能夠得到執(zhí)行,。
然而,,所謂FDA等認可,也與實際情況有出入(FDA稱該產品是否屬于“一般認為安全”,該局不做自己的決定),。OMP究竟是否MBP?
因此,,我懇請蒙牛公布OMP物質的全部資料,,以說明:一,這些專家都是誰,,二,,為何不同蛋白質竟然分子量竟然相同。
作為企業(yè)公民,,蒙�,;蛘邊⒓友杏懙膶<覀兇藭r很有必要以信息公開,來面對公眾的質疑,。而此舉,,并非針對蒙牛一家奶企,換言之,,整個關涉國計民生的領域,,一旦遇到公眾的合理質疑,都有義務站出來,,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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