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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報道,,杭州繼春節(jié)前成功發(fā)放1億元消費券之后,近日又考慮從市領導的工資,、福利中切出10%的份額,,以消費券的形式發(fā)放,隨后再推廣到所有的公務員中,,切出比例為5%至10%,。 此事一經披露,贊同者有之,,反對者有之,,同情者亦有之。 贊同者認為,,此舉有利于拉動內需,,而且作為社會中較高的薪金階層和“旱澇保收”者,政府領導和公務員當然應該為拉動內需做貢獻,;反對者認為,,消費券會為公務員的灰色收入增加新的平臺,特權屬性也會使其福利待遇得到不小的拉升,,名為“切”出,,實為“長”出;同情者則認為,,工資福利本是公民合法的勞動所得,,支配權完全在個人,把公務員的部分收入折換成消費券,,有點像“打白條”,,更有點像“強買強賣”,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依筆者看,把個人的部分收入臨時換成消費券,,也沒什么大不了的,,只要雙方同意就行。問題的關鍵在于,,這種行為除了上述諸多不是之外,,還有幾點很值得思考。一是,,從人家的口袋里把錢掏出來,,然后裝進“紅包”再發(fā)給你,,那還能叫“紅包”嗎?在這里,,政府是不是只表現(xiàn)了拉動內需的決心,,而體現(xiàn)不出“恩澤于民”的誠意與大方,?二是,,僅僅靠幾個公務員來拉動內需,多少顯得有點勉強和自閉,,百姓肯定會在心里認為,,政府雖然“高風亮節(jié)”,,但在拉動內需的策略上是不是已走到“窮途末路”了?三是,,政府有沒有給人以“推卸責任”的口實,?作為一個僅土地出讓金年收入就達530億元的發(fā)達城市來說,僅僅派發(fā)出一個億的“紅包”,,就讓人覺得財政已拿不出錢了,,只能依靠大家勒緊褲腰帶了,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 其實,,大規(guī)模發(fā)放消費券本身,是有很多弊端的,。比如,,券體的印制成本、以券換錢的工時成本,、百姓用券無法找零和使用點受限制的“風險成本”等,,都會給社會增加新的負擔,而且發(fā)多了,,還要擔心通貨膨脹的可能,。歷史經驗已經證明,多印鈔票,、多發(fā)鈔票,,并不是什么時期都可以、什么國家都合適,。我們在部分地區(qū)、某個時間段里,,派發(fā)一下政府的“紅包”是可行的,,但我們在尋找擴大內需之門時,眼睛不能只盯著政府的“紅包”,。中國地廣人多,,給每個人都發(fā)錢是極不現(xiàn)實的,,所以還是需要綜合考慮。雖然,,完善醫(yī)療,、教育和社會保障體系,短期內很難有太大起色,,但是,,我們完全可以把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更多的基礎建設中,通過擴大就業(yè)等來提振消費信心,,還可以通過減稅,、降息、降價等多種手段,,來鼓勵消費,、刺激消費。 總之,,消費券就像藥,,吃一下可以,但不能總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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