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廈門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單”,數(shù)次乘坐廈航航班被拒,,原廈航航空安全員范后軍起訴廈航侵犯人格權一案,6日正式開庭,。(1月6日《北京晚報》)
據(jù)報道,,范后軍在競選空警落選后,曾采取過一些過激行為,。這也難怪有網民在跟帖中猜測這是廈航在報復,,但網上另一種聲音則支持廈航做法,認為“飛機是特殊的交通工具,,拒載合理”,。網民基于安全考量,這是合情合理的,。畢竟,,安全無小事,哪怕有萬分之一的安全隱患,,也馬虎不得,,何況是與一個進入“黑名單”的人同行。
不過反過來,,廈航拒絕服務不是不可以,,但以安全為由,這本身就帶有對于其人格評價的否定成分,,由此把一個人推定為“不安全”,,這實在是需要慎重的。因為廈航與范后軍存在過節(jié),,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但糾纏于事件細節(jié),,就會讓人陷入迷霧中。探討這個案件的更大價值,,或許還在于一個公民正常權利遭受不恰當?shù)南拗�,,就如類似范后軍的遭遇,還存在被不斷復制的可能,。
安全是重要的,,但安全不能成為橫掃一切的理由,起碼這是要受到法律嚴格限制的,,否則就會出現(xiàn)濫用“安全”名義傷害他人權益的現(xiàn)象,。我國目前只有國家安全機關、法院等機構才有權采取邊控措施,,也就是說企業(yè)列出安全黑名單,,是不恰當?shù)摹T诎踩@一能夠引起極度敏感的高壓線前,,任何理由都要讓位于安全,,這在這一號稱國內航空黑名單第一案的網民跟帖中能夠得到呼應,的確,,讓一個貼著“不安全”標簽的人登機,,就是對其他乘客的不負責任。
根據(jù)《民用航空法》,,以安全為由當然可以限制一個人登機,。既然范后軍“不安全”,那么拒絕登機就是循法而行,。但問題還在于對范后軍“不安全”的認定是否恰當,、合法?筆者以為,,這才是最需要厘清的關鍵,。
在飛機這種特定的場合中,安全是要萬無一失的,,也正因如此,,認定一個人是否安全,也要慎重,。若相關部門認定范后軍的確不安全,,那么,就是全國航空公司一同拒絕登機也不為過,。但事實上,,范后軍進入“黑名單”,卻是由廈航自己做出的。顯然,,這有失公平,,也不能消除公眾的合理懷疑。比如,,一不留神得罪了上司,,保不準人家就會利用權力找個合適的理由給下屬“穿小鞋”。
由此,,“是否安全”是誰來認定才是關鍵,,當然不能由利益沖突方做出。從5次有點戲劇性的拒絕登機來看,,雙方實在有些“逗你玩”的意味,。這個案件會如何判決是法院的事情,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之前的矛盾與糾葛,,范后軍就進入了黑名單,這有些不慎重,。無論如何,,隨時要向他人證明自己的行為不具備攻擊性和危害性怕是荒唐的,也只有存在科學,、合理,、公正的判斷機制,才能消除每一個人免于無辜進入“黑名單”的恐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