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jié)期間,,陽新縣白沙鎮(zhèn)山口村一位在縣城工作的干部回家,,發(fā)現進村的主干道仍是沙石路,,便問村民:這條路交通局早就撥款修水泥路了啊,,現在怎么還是老路? 村民們聽后吃驚不已,,便找到縣交通局打聽真假,,發(fā)現交通部門還真撥款30萬元,用于修建該村3公里的通村公路,。進一步打聽得知,,雖然報表上寫的是為山口村修路,但實際卻被“調包”到相鄰的石清村,。因此,,這筆錢也就被轉到了承包石清村通村公路的包工頭劉富河賬戶上。(12月5日《楚天都市報》),。
在這個調包項目中,所有需要的手續(xù)都是完備的,,所有應該履行的程序都是齊全的,,申請報告、收款收據一樣不少,,而且還通過了交通部門的驗收,。 為了保經濟平穩(wěn)較快增長,國家計劃拿出4萬億元以擴大內需,。除這4萬億外,,各地還計劃拿出10萬多億增加投入。相對于這10多萬億的投資,,30萬元的項目不算什么,。但是,就是這樣一個小項目,,就有人這樣處心積慮地“偷天換日”,。但愿這10多萬億的投資不出現類似的“調包”事件。 因此,,解剖這個30萬元項目“調包”的過程,,找出它一路綠燈的癥結,從中找出制度和程序上的漏洞,,有針對性地完善項目監(jiān)督機制,,是值得有關部門重點研究、認真對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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