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市場秩序不僅僅是打擊犯罪,還要盡最大努力保護投資者和利益相關者的合法利益,,尤其要防止因為機械,、教條的司法活動、因為遷怒民營企業(yè)主的違法犯罪行為而讓企業(yè)受過,、因為企業(yè)決策與個人行為的邊界模糊,、因為企業(yè)和個人財產的混同等表面現象而做出不利于企業(yè)健康運行的過激、簡單行為,。
黃光裕正在“里面”經歷法律的洗禮,,社會正在外面對他進行道德反思。曾經滿身光環(huán)的巨星企業(yè)家,,受到法律和道德拷問,,這不是第一例,也不會是最后一例,。而立之年的中國企業(yè)家,,而立之年的中國市場經濟,正在經歷一場拷問和洗禮,。
曾經有媒體問,,唐萬新、顧雛軍……下一個是誰,,現在可能答案是:黃光裕,。如果問,為什么他們發(fā)跡于不同的市場階段,,處在不同的領域,,卻會有相似的歸宿?放在金融海嘯背景下,,答案很簡單:貪婪,!
貪婪原本就是市場經濟的孿生姊妹。在經濟學上有風險厭惡者,、偏好者和風險中性者,,風險厭惡者是不貪婪的,風險偏好者往往是貪婪的,,但是,,如果市場是由風險厭惡者組成的,,市場也就不會繁榮了。貪婪與財富追求最大化之間是沒有臨界點的,。市場經濟不僅承認需求并創(chuàng)造需求,,承認人的自利,并基于此設計出了市場經濟的制度,。
操縱股價,、內部人交易等行為,都是為了追求更多財富,,無論是觸犯法律或是道德喪失,,都會被歸結為行為者自身的貪婪,不符合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等傳統倫理,,既然問題出在道德層面,也因此以為進行道德審判就可以解決問題,,但事實卻違背了愿望,。對這些不能少又不能多的貪婪行為,依靠自律和教化是不夠的,,所以,,市場經濟又同時伴隨著法治經濟的呼吁。對中國當前問題的詬病,,除了法治不完備等問題之外,,誠信和道德缺失問題被歸結為信仰的缺失,普世價值觀和道德標準的缺失,。
美國是市場經濟最發(fā)達、也是法治最完備的市場,,同時也是宗教信仰發(fā)達的國家,,但華爾街卻集體把天捅了個大洞。市場,、宗教和法治也不能解決對貪婪的適度控制,。受到指責和聆訊的華爾街高管們,反映出的誠信問題,,讓人不禁要問,,僅僅是這些高管的誠信有問題嗎?
黃的個案反映的是社會共性問題,,對這些現象演變過程的懈怠,,正是黃案發(fā)生的必然原因。對資本市場普遍性違法行為的放縱或打擊不力,,導致這種集體失范行為持續(xù)猖獗而不能根除,�,;仡櫄v年被判入獄的明星企業(yè)家,個個夜以繼日,、勵精圖治,,個個曾經被奉為楷模,這些看似個案的群體案件,,簡單將其歸結為個人行為是膚淺的,,這不僅僅是企業(yè)家群體應當反躬自省的問題,也是全社會應當反省的問題,,更是法律制度設計應當反省的問題,。
汶川大地震和三聚氰胺以及黃光裕等類似案件,表面上拷問了企業(yè)家群體的道德和社會責任,,實質層面上反映的是,,制度系統性設計錯配,導致金融資源錯配,、基本法律和市場經濟法律錯配,、立法和執(zhí)法資源錯配、政府資源和市場資源錯配,,這些制度和資源的錯配,,猶如飛機開上高速公路,汽車跑在鐵軌上,,正是這些錯配導致市場主體行為的群體失范,。
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多重力量,、多種角度共同下手,。有制度但制度不系統不僅會導致對制度的錯誤理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帶來新問題,;有制度但不執(zhí)行等于沒有制度;有制度但執(zhí)行不公,,那等于給強盜發(fā)了許可證,,給好人發(fā)了禁止令。
制度制定和執(zhí)行主要靠政府,,但僅僅靠政府,,無法防范普遍性的犯罪行為。而制度的制定,,如果沒有社會的廣泛參與,,不僅會脫離現實,也缺少了一體遵守的社會基礎,,就會變成紙上的法律制度,。
因為黃光裕被采取了刑事訊問措施,,各評級機構紛紛調低了對國美的評級,國美股價應聲而落,。黃光裕是否會因指控成立而最終入獄,,只有待司法程序走完才知道。相比較遭遇德隆等類似問題的其他投資者,,國美的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算是幸運的。這種幸運得益于不久前國美對永樂的收購,。因為收購才讓國美脫離了家族化絕對控制的命運,,不至于因為掌門人出事而頃刻坍塌。不過,,令人擔憂的是,,國美投資者、員工,、消費者,、供應商、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會不會因為黃光裕的個人行為而受到巨大損失,?
就一般商業(yè)犯罪的情形分析,隨著偵查工作的深入,,可能會涉及除了目前已經涉嫌犯罪的黃光裕等之外的其他主體,。相信我們的偵查,能本著既打擊犯罪,,又要保護無辜的立場,,權衡和處理好。維護市場秩序不僅僅是打擊犯罪,,還要盡最大努力保護投資者和利益相關者的合法利益,,尤其要防止因為機械、教條的司法活動,、因為遷怒民營企業(yè)主的違法犯罪行為而讓無罪的企業(yè)受過、因為企業(yè)決策與個人行為的邊界模糊,、因為企業(yè)和個人財產的混同等表面現象而做出不利于國美健康運行的過激,、簡單行為,即便涉嫌法人犯罪,,也要慎之又慎,,不能簡單將企業(yè)與法人、企業(yè)家或企業(yè)主個人等同,,前車之覆,,后車之鑒,,但愿黃光裕的案件不會傷及無辜。
民營企業(yè)要穩(wěn)定可持續(xù)發(fā)展,,不僅需要政府推動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均衡各種并購等市場化金融工具的發(fā)展,還需要為民營企業(yè)尤其是出現危機的民營企業(yè)創(chuàng)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尊重和保護民營企業(yè)家的合法財產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