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政府提出促內需,、保增長的4萬億投資計劃以來,,各地迅速行動起來,,到目前為止,,各地政府推出的投資計劃總額已超過10萬億。這一方面讓人感到振奮,,另一方面也讓人感到有些不安:這種多少帶有一些“大躍進”色彩的投資,,其有效性又將如何確保? 大家的擔心并非多余,,因為十年前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而啟動的那一輪經(jīng)濟刺激政策實施的結果就充分暴露出許多方面的問題,,如“豆腐渣”工程和“半拉子”工程大量出現(xiàn),;低水平重復建設隨處可見;高能耗,、高污染項目競相上馬,;貪污、腐敗現(xiàn)象屢見不鮮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嚴重消耗了國家大量寶貴的資金,,而且還帶來了一系列不良后果,如環(huán)境的破壞,、資源的浪費,、落后產能的過剩以及產業(yè)結構的失衡等。結果國家不得不付出很大的代價來進行扭轉,,至今仍在這些方面進行著艱苦的努力,。 有鑒于此,在啟動本次大規(guī)模投資之前,,我們就一定要認真考慮如何確保這些投資的有效性問題,。 就當前我國社會經(jīng)濟狀況而言,判斷大規(guī)模投資是否有效,,需要從以下幾個不同的層面去考察:第一,,投資方向是否符合“以人為本”和“科學發(fā)展”的國家發(fā)展理念。也就是說是否把更多的資金投向于生態(tài),、環(huán)保,、公共產品和服務等和民生密切相關的項目上。第二,,投資方向是否和國家產業(yè)結構調整的方向相一致,,是否有利于我國產業(yè)的轉型和升級。第三,,投資項目是否經(jīng)過可行性研究并通過相關程序才得以確定,。第四,投資項目的整個操作過程是否公開,、透明,。第五,投資項目是否引入了競爭機制并進行市場化運作,。只有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都能夠得到肯定的回答,那么,,大規(guī)模投資的有效性才有可能得到根本的保障,。 實際上,在此輪大規(guī)模投資計劃推出之時,,中央政府就已經(jīng)非常重視這些方面的問題,。如國務院出臺的擴大內需,、促進經(jīng)濟增長的十項措施當中,就有七項和民生直接相關,;國家發(fā)改委在隨后出臺的落實新增中央投資的工作方案中,,則明確規(guī)定了資金的投入方向、安排的原則,、建設任務的分工和責任,、工作的程序和各項管理的要求,明確指出“兩高”行業(yè),、產能過剩行業(yè)不許干,,黨政機關的辦公樓等樓堂館所不許干。 然而,,僅靠中央政府的制度約束是不夠的,,如果地方政府、相關企業(yè)在進行具體投資安排時,,不能從國家的發(fā)展大局出發(fā),,過多地考慮自身的利益,那么,,投資的有效性問題就仍然難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比如9000億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對地方政府就是一個考驗,因為大規(guī)模興建廉租房和經(jīng)濟適用房不僅需要大量資金,,還會使地方政府賣地收入大幅減少,,在地方財政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地方政府能否把民眾利益真正放在自身利益之上,,并非是一個輕松的選擇,。 在時間緊、項目多的情況下,,如何避免出現(xiàn)拍腦袋決策的現(xiàn)象也是個非常重要問題,;此外,如何防止可能存在的各種貪污,、腐敗行為更是對相關方面的一次重大考驗,。 目前為了管好、用好中央新增投資,,防止被截留挪用,、滯留浪費,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積極開展工作,,準備通過建立聯(lián)合檢查制度,、實行“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以及明確責任主體,,實行責任追究等方式,,來確保大規(guī)模投資能朝著預期的方向進行,。這些舉措想達到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督促地方政府和企業(yè),,必須按照中央的意圖辦事,,必須規(guī)范有序地開展作業(yè),必須對自己所做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如果4萬億投資能夠真正地按照以上幾個層面的要求去進行,,那么,它們的作用就絕非只是促進內需進而拉動經(jīng)濟增長,,它們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國國民在住房,、醫(yī)療、文化等方面的短缺狀況,,提高其消費水平,;同時使我國的產業(yè)結構變得更加科學、合理,,這對我國未來經(jīng)濟更加快速,、健康的發(fā)展顯然是極為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