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公安廳11日發(fā)布消息稱,,從5月到今年年底,,將深化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犯罪活動,,遏制遼寧黑惡犯罪的蔓延勢頭,并制定了明確目標,,即在年底前,,全省各市公安機關必須打掉一個以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必須打掉五個以上惡勢力犯罪團伙,。(6月12日中國新聞網)
公安機關高調部署打黑除惡,令人拍手稱快,。然而拍手之余,,對此舉又有點不解:打掉黑社會為啥還要下達指標?記得國家歷來的方針都是“除惡務盡”,;特別是對黑社會這種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活動,,應該是有多少打掉多少。要求市級公安機關打掉一個以上,、縣區(qū)級公安機關打掉五個以上,,該怎么理解呢? 或許下達指標的目的是為了讓任務更加明確,,顯示政府鏟除社會惡勢力的決心,,但從字面上看,卻難免會讓人生出一種誤解,,即公安機關的行動只是為了完成指標,。而實際上誰都知道,,打擊社會惡勢力不那么簡單,既需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還同時必須有一定的時間周期才能達到目的,。簡單地說,就是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如果“一刀切”地下達任務指標,,很可能會使打黑除惡的專項行動流于形式,達不到預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