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jiān)察部和國土部日前通報的10個土地違法違規(guī)典型案例中,涉及土地面積最大的廣東省開平市政府非法批地案,,被監(jiān)察部副部長屈萬祥定性為“有組織地對抗國務院相關法規(guī)和上級檢查”,。據了解,該市市委書記趙瑞彰已被撤職,。 并無批地權的縣級市開平市,,在短短三年時間里,采取將集體農用地視作國有未利用地等手段,,非法審批土地高達近3萬畝,,性質確實惡劣。不過,,需要由此深刻省思的不僅是地方政府,,而應該是以各級政府為主體的整個土地執(zhí)法和耕地保護機制。開平,,作為這一輪土地執(zhí)法風暴中應聲而落的反面典型,,無疑也是我國諸多土地違法案件中一個值得深入剖析的標本。 以“碉樓”藝術奇觀聞名于世的開平,,2006年實現GDP131億元,,人均達到近2萬元,早就躋身全國綜合實力百強市行列,。然而,,正如其政府工作報告所坦承的,,該市在發(fā)展過程中面臨著土地、能源等問題的嚴重制約,。僅按戶籍人口計算,,該市人口密度就超過410人/平方公里。但為了進一步促進經濟發(fā)展,,該市招商引資的力度有增無減,。 另一方面,從該市2006年財政決算報告看,,市鎮(zhèn)兩級的預算赤字近1.4億元,,市本級預算赤字更超過3億元。如此高額的赤字對一個68萬人口的縣級市來說,,僅靠上級補助,、稅收返還等,無疑難以填平,。土地出讓金對于促進其財政收支平衡的“功勞”不言而喻,。 透過上述一系列數字,就不難理解開平何以會發(fā)生如此嚴重的土地違法案件了,。其實,,像開平這樣在促進經濟發(fā)展和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的雙重驅動下,產生土地違法沖動的地方政府,,在全國不是孤例,。再加之現行土地批租權運行不規(guī)范、不透明甚至無法可依,,地方政府自然敢于置國家法律法規(guī)于不顧,,無視失地農民的長遠利益,大肆非法批地,、非法占地和非法低價出讓土地,。 中央對開平土地違法案的嚴處,對于全國不少與之有著類似情形的地方政府是個警醒,,各地違法用地的強烈沖動,,也會因此番強大的督察風暴而被抑制,但一旦“風暴”過去,,地方土地違法的頑疾會不會又復發(fā)呢,? 看來,盡快建立遏制土地違法的長效機制,,已是刻不容緩,。在查處土地違法的電閃雷鳴中,有一個聲音被人們忽視了,,那就是那些被違法征占土地的原有主人———農民或市民,�,?梢哉f,每一件土地違法案件的背后,,都一定有為數不少的失地農民,。他們很可能在當地政府的壓力下,含恨放棄自己的土地,,即便想“為權利而斗爭”,,也缺乏力量與之抗衡。 因此,,一方面,,拓寬失地農民舉報土地違法的便利渠道,增強公民對地方政府的制約能力,,無疑是有效阻遏地方政府土地違法的基礎性“功課”,。只有讓當地民眾真正成為監(jiān)督、制約政府的“主力”,,才能保證政府對公民負責,。 另一方面,要深化行政審批改革,,進一步分解,、細化地方政府的土地批租權,促進其程序化,、透明化和制度化,并強化對這一行政權力的立法,、司法和新聞輿論等監(jiān)督,,減少甚至杜絕地方官員借土地進行權力尋租的機會。這是遏制土地違法的另一制度性保障,。 除此之外,,還應盡快探索建立區(qū)域性土地分類保護制度,允許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用一還一”,,或者跨區(qū)域置換等辦法,,以有效緩解一些發(fā)達地區(qū)的城鎮(zhèn)化、工業(yè)化帶來的用地矛盾,,從而降低地方政府非法批地的沖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