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設定的工作計劃,,2007年,國內所有城市和縣城鎮(zhèn)將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應保盡�,!薄_@是記者從1月23日召開的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的(《現代金報》),。
廉租住房制度是中國住房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以來,解決城市低收入者住房問題有三種方式可供選擇:提供租房補貼,、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這其中最經濟,、最公平,、最能滿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制度是廉租房。眼下,,很多地方的經濟適用房逐步發(fā)展起來,,解決了一部分較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但同時也帶來了“權力尋租”,、炒賣房號等一系列問題,。盡管近期國家實施了一系列“房地產新政”,部分城市的房價有所下降,,但就整體而言,,絕大部分城市的房價對于城市低收入者而言仍是難以企及的“天價”,,且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得到扭轉。 而廉租住房的基本宗旨,,是努力保護低收入者的生存空間。其最大的特點,,就是政府供應并提供資金補貼,,其對象是人均收入偏低的城鎮(zhèn)無房戶。由于用地較少,、成本較低和可以反復使用,,廉租住房制度被認為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能有效滿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一種保障方式,。因此,,貧困并不是過錯,而消除貧困是政府的責任,。讓那些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人群能居者有其屋,,廉租房是一個有效的辦法。在香港30%的家庭靠公屋棲身,,同樣,,在歐洲各國只有一半人有自有房產。因此,,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們也必須依靠廉租房解決中低收入者的居住問題,改變老百姓“買房方能安身”的思想,。 但現在看來,,廉租住房政策的推行、實施的情況并不很好,,如目前全國40多個城市尚未實施廉租住房制度,。特別是一些經濟發(fā)達的特大城市,去年財政收入數百億元,,但投向廉租房建設的資金不過區(qū)區(qū)數千萬元,。可以說,,有些地方還沒有真正把解決城鎮(zhèn)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難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管理和考核的內容。 和諧社會不能忽視社會關愛,。而政府為低收入者提供廉租住房不僅是一種關愛,,更應是責任政府的有為表現。因此,,實現低收入者的“安居”夢想,,有賴于政府職能的充分體現,,即建立穩(wěn)定的廉租住房資金來源渠道,盡可能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建立嚴格的申請審批程序等等,。而其中更重要的是,廉租住房應讓最低收入群體樂其所居,。 我們有這樣的意識:老百姓的住房問題,,首先是政府的責任,政府要努力通過各種辦法,,比如提供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等來解決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而不能完全拋給市場。正如建設部所要求的,,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區(qū)),、縣,應在年內建立,,并納入省級人民政府對市(區(qū)),、縣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標責任制管理。筆者以為,,只要我們的各級政府像看重GDP指標那樣看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等民生問題,,真正地“以人為本”,確保在公正,、公平和公開的原則下使所有居民都能充分享受經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的福利,,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和諧社會就不難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