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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9 葉檀 來源:每日經(jīng)濟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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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資本利得稅傳聞曾成為2月資本市場的最大利空,,弄得財政部、國稅總局兩大財神雙雙出面澄清,,暫時不會征收,。
近日的一則消息再次引發(fā)市場抵觸情緒。有國稅總局官員稱,,明年炒股收入就低申報個稅,,如幾次購買股票價格從高到低延續(xù)下去計算,這樣股民炒股收入在統(tǒng)計上比“由低到高”計算時得出的要少,。雖然有關負責人重申,,目前仍不會對炒股獲利開征資本利得稅,,但投資者仍將此視為征收的前奏,,抱怨之聲不絕。
我國個人轉讓股票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但是,為配合我國企業(yè)改制和鼓勵證券市場的健康發(fā)展,,經(jīng)報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國稅總局規(guī)定從1994年起,,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征收個稅,,現(xiàn)在不征收是出于優(yōu)惠。
資本利得稅是中國資本市場的一柄達摩克利斯之劍,,投資者因此戰(zhàn)戰(zhàn)競競,,如履薄冰,刺激了市場的短期行為,,股票的大幅漲跌均與數(shù)度傳聞有關,,直至出現(xiàn)2·27”一幕。
無論是從政府信用,、市場發(fā)展階段還是稅收結構而言,,征收資本利得稅的條件遠未成熟。
我國股市目前的大漲,,是五年熊市反轉與投資渠道過少交織在一起的產物,,我國股市損失的上萬億市值可以理解為中小股民為經(jīng)濟轉軌埋單,如今處于休養(yǎng)生息階段,,股改后的股市有大量藍籌股上市,,中小股民可以分享溢價,也是股市上漲的重要理由,,是政府分利于民的切實體現(xiàn),。同時我們應該看到,,中小股民在分享溢價的同時,承擔了國企大盤股改革可能帶來的巨大風險,。
我國目前的融資體系正從間接融資,、風險主要集聚于銀行,向直接融資,、風險集聚于投資者的模式過渡,,看不到我國市場的這一根本性變化,眼睛只盯著投資者的收益,,政策就可能失之偏頗,。大約很少有投資者會認可這是二次分配社會公平所需,交相征利將成為普遍解釋,,這有損政府信用,,最終將使資本市場喪失誠信基礎。
我國資本市場還處于基礎制度建設的初級階段,,需要培育,,不宜征收資本利得稅。
支持征收資本利得稅的理由之一是世界許多國家都征收,,但這樣的分析過于粗糙,。世界上擁有成熟資本市場的國家和地區(qū)因地制宜,有一些征收也有一些不征收,,如英國,、美國、法國,、瑞典等國征收,,比利時、新西蘭,、新加坡以及我國香港地區(qū)則不征收,;征收的國家按照情況分門別類進行,如德國對出售已持有1年以上的股票所獲的收益和對出售已擁有10年以上的房地產所獲收益是不征收資本利得稅的,,加拿大利得的50%按照一般所得稅稅率進行征稅(另外50%不征稅),。
我國臺灣地區(qū)的股市由于征收資本利得稅從一萬點跌到三千點,最后不得不取消了資本利得稅,。即便是美國與澳大利亞,,由于過高的資本利得稅對經(jīng)濟發(fā)展尤其是資本的形成具有明顯的抑制作用,整個資本利得稅制也經(jīng)歷了由復雜到簡便,、稅率由高就低的演變過程,。
最后,從稅收結構上來說,,我國雖未開征資本利得稅,,但從事證券投資所獲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收入已一并征稅,,從交易到所得應征盡征,,只不過是在紅利分配前由上市公司或者機構代繳,這還不包括投資所需的手續(xù)費,。在交易環(huán)節(jié)征稅是為了抑制交易,,對所得征稅是為了進行二次分配、多提供公共產品,,如果在交易環(huán)節(jié)與所得部分一并課以重稅,,又是為了達到什么目的?讓資本市場轉冷抑制投資并不能減少貨幣流動性,,也不能減少融資體系的風險,,更無法使證券機構獲得穩(wěn)定的稅收收入。所以即便要開征資本所得稅,,也得對資本市場目前的稅費進行徹底清理,。
合理的稅收政策可以鼓勵應當鼓勵的交易,可以鼓勵應該鼓勵的勞動或者智力投資所得,,也可以減少社會風險,資本所得稅顯然在目前無法承擔這樣的責任,,甚至會起到相反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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