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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3 作者:鄔鳳英 來源:成都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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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兩會上接受采訪時表示,作為反腐的一項措施,,國家將出臺官員職務消費標準,,規(guī)范官員的各類在職消費。 這應該說是一個好消息,。就在前兩天,,還有代表、委員炮轟官員的職務消費所導致的浪費和腐敗,,他們公布的數字讓人觸目驚心,。出臺“官員職務消費標準”,能否從根本扭轉這種局面呢,?從歷史經驗看,,類似的文件規(guī)定已經出臺了不少,從最早的公務接待不能超過“四菜一湯”,,到近幾年的公車改革等,,效果都不理想。有的還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發(fā)生了扭曲,,比如公車改革,,在許多地方,官員們一方面以公車改革的名義大幅度增加自己的實際收入,;另一方面,,對各種變相的公車還照坐不誤。 這樣來看,,說不定這個“官員職務消費標準”出臺之后,,還會使職務消費的總額出現一定幅度的增加。因為已經達標或超標的官員,,自然會想出各種絕妙的辦法來規(guī)避這個標準,,繼續(xù)維持自己的消費水平,;而那些未達標的官員,反而有了提高標準的正當借口,。 為什么會這樣呢,?關鍵就在于,在我國現行體制下,,錢袋子是攥在行政官員自己手中的,,花錢的標準也是自己制定、自己執(zhí)行,、自己檢查的,。自己的刀,攥在自己手里,,要削什么都容易,,惟獨削不了自己的把,就這么簡單,。 因此,,解決這個問題,制定“官員職務消費標準”是必要的,,但更必要的,,是要把錢袋子從政府手里轉移到人大手里。政府預算要成為透明的,、剛性的預算,。政府開支如果突破了預算,其主要負責官員就要被提起質詢乃至罷免,,并進而追究其法律責任,。無疑,,“官員職務消費標準”也應該由人大制定,,人大來監(jiān)督和檢查執(zhí)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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