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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記者:岳德亮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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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杭州電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近日審議通過的地方性法規(guī)指出,,西湖湖面禁止機動船鳴喇叭,。否則,將由西湖風景名勝區(qū)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此外,,進入杭州城市市區(qū)通航水域的船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晝間行船兩船交會以規(guī)定的旗幟示意,夜間行船交會以閃光燈示意,,除兩船尾隨、追越及其他特殊情況時使用規(guī)定聲號外,,其余聲號一律不得使用,。禁止掛槳機船夜間進入城市市區(qū)通航水域航行。違反規(guī)定的,,由海事管理機構給予警告或者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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