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鄭州電
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的“汽車摩托車下鄉(xiāng)實施方案”稱,,本省農(nóng)民今后購買摩托車或三輪汽車,、輕型載貨車均能獲得政府相應補助,最高補助額為6500元。
實施方案規(guī)定,,凡是具有河南戶籍的農(nóng)民、農(nóng)場,、林場和漁場的職工,,在河南省境內(nèi)屬于將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報廢并換購輕型載貨車、新購買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車,、購買摩托車,,這三種購買行為的,都可享受財政補貼,。 換購輕型載貨車和新購買微型客車的補貼時限為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購買摩托車的補貼時限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也就是說,,4年之內(nèi)購買摩托車都能獲得政府的補貼,。換購輕型載貨車和新購買微型客車的每戶限購1輛;購買摩托車的每戶限購2輛,。
對于購買“河南造”汽車補貼更高,。換購輕型載貨車或新購買微型客車,單價5萬元以下的,,按售價的13%給予補貼,,比國家標準提高了3個百分點;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按6500元標準給予定額補貼,,比國家統(tǒng)一補貼標準增加了1500元。購買摩托車,,單價在5000元以下的,,按售價的16%補貼,比國家統(tǒng)一補貼標準提高了3個百分點,;單價在5000元以上的,,按800元標準給予定額補貼,比國家統(tǒng)一補貼標準增加了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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