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因認為老“東家”屢次拒絕其購買機票,、乘坐廈航航班,2008年9月一名廈航離職的航空安全員以侵犯人格尊嚴為由,,將廈門航空公司起訴至法院,。這起全國首例“航空黑名單”案1月6日在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jù)原告范后軍介紹,,2004年,,廈航福州分公司在其生病期間無故與其解除勞動關(guān)系。2006年,,范后軍與公司達成和解協(xié)議,,約定廈航補償范后軍19萬余元,但范后軍需離開福州并自愿在有子女前放棄乘坐廈航航班,。2008年6月,,范后軍的女兒出生,在向廈航福州分公司告知上述情況后,,范后軍在2008年8月和9月間先后三次被拒絕乘坐廈航航班,。范后軍認為,廈航多次剝奪其乘坐飛機的權(quán)利,,是對其人格尊嚴的漠視,,不僅給其造成經(jīng)濟損失,而且對其人格尊嚴帶來極大傷害,。 在庭審中,,廈航代理人答辯稱,范后軍自從競選公務(wù)員落選后,,不認真對待工作,,并曾采用過激言行威脅恐嚇領(lǐng)導,如果讓范后軍乘坐廈航航班,,有危害飛行安全的可能性,。廈航從維護飛行安全的角度拒絕其登機,并不侵犯人格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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