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針對當前一些地區(qū)經(jīng)濟適用房存在的單套建筑面積過大,、配套設施不完善、地段偏遠,、居住成本高等問題,,寧夏房地產(chǎn)協(xié)會副會長黃自強提出,只有出臺新制度,,才能讓經(jīng)濟適用房恢復“真身”,。 “應當統(tǒng)一制定經(jīng)濟適用房規(guī)劃、設計和建設標準。如套型面積可分為三種形式:一室戶建筑面積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兩室戶建筑面積控制在55平方米左右,;三室戶建筑面積控制在65平方米左右。同時室內水,、電,、氣、暖,、通訊等齊全,,并簡單裝修一次到位,要明確不允許住戶進行第二次裝修,,以便今后政府回購時減少扯皮�,!秉S自強直言,,這是解決經(jīng)濟適用房現(xiàn)存問題的治本之法。 當然,,經(jīng)濟適用房的保障對象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具有該市戶口,,二是家庭收入在該市平均收入60%以下,三是無房戶或現(xiàn)有住房面積不到該城市人均住房面積的50%,。同時符合這三個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要占城市總人口的10%至15%,。 他認為,由于經(jīng)濟適用房定性為純保障住房,,政府應在土地劃撥,、稅收減免、政府貼息貸款上給予最大優(yōu)惠,。將它的房價降到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的50%以下,,再加上小戶型,低收入的住房困難群體才能承受,。同時,,政府應對完不成經(jīng)濟適用房建設任務的城市實行問責制,對服務對象按住房標準和當?shù)仄胀ㄉ唐贩康钠骄鶅r格的一定比例,,政府給予一次性住房貨幣補貼(仍購買使用權),。 黃自強建議,對入住經(jīng)濟適用房群體,,政府需全程跟蹤管理,,建立家庭增收檔案,每年甄別一次,。經(jīng)濟適用房不能轉租,、轉售和除按揭外的抵押,沒有繼承權等。因家庭收入提高購買新居或當事人病故等,,政府甄別后需及時回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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