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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5 作者:記者 陳圣莉 來源:經濟參考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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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開戶的股民可能都有這樣的經歷,,需親筆抄錄一份“風險提示說明”,此舉重點在于提醒股民“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如今,投保投連險,、萬能險和分紅險3類新型壽險產品的客戶同樣也需要親筆抄錄一份“風險提示說明”,,表明在投保環(huán)節(jié)中,,知曉產品的特點和利益的不確定性,。保監(jiān)會人身保險監(jiān)管部負責人23日強調,如此新規(guī)主要旨在嚴防新型壽險產品的銷售誤導,,切實保證客戶投保時對險種保障,、收益等核心信息的知情權。
作為新《保險法》的配套規(guī)章之一,,《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于2009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對投連險、萬能險和分紅險信息披露要求都有不同程度的調整,。以投連險為例,,《辦法》要求保險公司在產品說明書和其他宣傳材料中演示保單利益時,投連險的高,、中,、低三檔假設投資回報率分別不得高于7%、4.5%,、1%,。
“這些調整對規(guī)范新型產品的信息披露行為,防止銷售誤導愈演愈烈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保監(jiān)會人身保險監(jiān)管部副主任方力說,但是,,也有一些消費者和個別險企對抄錄風險提示語句產生了質疑,。消費者擔心提示語句中的“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等,,會導致合同中確定利益也因此成不確定,今后理賠時如果與保險公司發(fā)生糾紛,,將處于劣勢,。而險企則認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會影響新業(yè)務的銷售行為。
方力為此解釋,,首先,,《辦法》要求投保人抄錄有關語句的主要目的向投保人進行風險提示,防止銷售誤導行為,,這一做法也是借鑒了銀監(jiān)會對個人理財業(yè)務風險提示的要求和證監(jiān)會關于創(chuàng)業(yè)板投資風險提示的有關做法,。其次,風險提示語句中的“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僅指分紅和萬能產品非保證利益部分,,即分紅產品的紅利分配,,萬能產品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利率的部分,以及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賬戶單位價值等,。第三,,投保人按照《辦法》第六條抄錄風險提示語句不影響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按照保險合同可以享有的確定利益,。此外,,從險企和消費者之間的關系來看,該規(guī)定有助于調和二者因信息溝通不充分造成的矛盾,,從長遠看有利于險企的發(fā)展,。
方力還指出,上述《辦法》將客戶回訪納入信息披露的范圍,,要求保險公司在猶豫期內對投保人進行回訪,,并分別規(guī)定了分紅、投連,、萬能等三類產品的回訪要點,。客戶回訪一方面可以幫助投保人再次了解所購買的保險產品,,一旦發(fā)現不符合自己的購買意愿,,可以選擇猶豫期內解除保險合同,最大限度保護投保人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保險公司加強銷售風險管控的一個重要手段,。
另外,據了解,,目前各公司根據新《保險法》和《辦法》要求,,已完成在售產品報備工作,截至9月底,各公司共報備產品3913個,,其中,,投連、萬能,、分紅等901個,,占全部報備產品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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