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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7 記者:梁思奇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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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寧電
北海市公安局近日偵破兩個地下境外基金案。警方提醒,目前利用人們的投資熱情,,以基金名義詐騙成為一種涉眾型經濟犯罪新方式,由于欺騙性較大,,極容易使人上當。 北海市警方偵破的這兩起地下境外基金案,,一個名為“巴菲特基金”,,一個名為“瑞士共同基金”。他們以“個人電子理財”為名,,利用互聯(lián)網為平臺,,投資及回報通過銀行轉賬。正是因為這種特點,,使不少人受騙,。這兩個“基金”去年4月份從珠海傳入北海,已在北海市發(fā)展了近百名成員,,投資額普遍在萬元以上,最多的投了12萬元,。 據(jù)了解,,這兩個“基金”都建有專門的網站,參加者經“授權”后登錄可實時了解自己的投資情況,,發(fā)展“下線”后網上即時反應獲得的“介紹費”和回報數(shù)額,;按星期結算,如果需要提款,,即能從銀行個人賬戶上取到,。 實際上,不法分子利用了人們對互聯(lián)網的“迷信”心理,,誤認為建有網站都是所謂的“大公司”,,能較快提款也只是通過銀行普通的異地存款業(yè)務進行。而在投資者不斷發(fā)展“下線”或自己直接加大投資額后,,網站突然關閉,,使投資者追討無著。 這種“基金”一般以中老年婦女為發(fā)展對象,,她們小有積蓄,,或有相對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渴望尋找投資門路,,同時生活圈子相對較窄,,對網絡、銀行業(yè)務和所謂的基金管理一知半解甚至于一竅不通。由于其隱蔽性強,,只通過熟人介紹才能參與,,一些人即使有所懷疑也常常因為人情關系不愿相信受騙。 據(jù)警方介紹,,今年以來,,由于購買基金被普遍認為是盈利較好的投資方式,一些地方陸續(xù)發(fā)生利用基金進行詐騙的案件,。目前境外基金均沒有在證監(jiān)會登記備案,,不具備在中國公開募集資金的資格,這種所謂的“基金”,,有可能是境內的不法分子通過購買設在國外的服務器開設網站進行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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