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12月26日電
深交所26日頒布的新規(guī)定要求,,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將企業(yè)對外投資,、購買和出售資產、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募集資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務等事項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實施的有效性作為檢查和評估的重點,。 中小板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對審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并進行內部控制的后續(xù)審查,,監(jiān)督整改措施的落實。 據介紹,,目前多數公司未能有效落實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工作較為薄弱,在對外投資,、購買和出售資產,、對外擔保、關聯交易等公司重要事項中暴露的問題較多,,致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質量受到直接或者間接影響,。為此,深交所發(fā)布了《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引》,以規(guī)范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 深交所這份指引共有7章38條條款。深交所還規(guī)定,,中小板上市公司應當至少每兩年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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