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山西省公安部門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近年來我國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頻發(fā),公眾應謹防不法分子通過各種“高回報,,零風險”的虛假承諾借機“斂財”,要對明顯高于正常投資回報的項目保持警惕,。 據介紹,近年來全國范圍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傳銷和非法經營證券業(yè)務等經濟犯罪活動逐年上升,,涉案金額巨大,。公安部將這類犯罪統(tǒng)稱為涉眾型經濟犯罪,已將其列為2007年全國經濟犯罪打擊重點,。 公安部門在案件偵破過程中發(fā)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眾的投資需求,編制各種名目,,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群眾資金,,其手法多樣,不斷翻新,。如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為名推銷所謂即將上市的股票、基金,,或以養(yǎng)殖,、種植、合作造林等名目進行“入股返利”,,或以造林投資“綠色銀行”為由非法集資,。部分群眾法制、防范意識不強,,抱著僥幸心理冒險參與,,導致上當受騙。 需要注意的是,,為獲得投資者信任,,不法分子往往通過先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等手續(xù)之后,才從事此類違法犯罪活動,。據統(tǒng)計,,2006年太原市共受理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14起,破案13起,,在偵一起,,挽回經濟損失1387萬元。受害人員多為下崗職工,、退休老人等群體,。 公安部門提示,在當前投資渠道相對不足的情況下,,部分人員的貪利和盲目從眾心理往往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在這種情況下,公眾進行理財投資時尤需“三思而后行”,,同時要加深對企業(yè)業(yè)務經營常識的了解,,以增強自身辨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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