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
全國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車曉端建議,,“地下錢莊”的整治需要法律保障,。 近幾年來,“地下錢莊”的出現,,嚴重擾亂了當地金融秩序,給社會治安帶來隱患,。車曉端代表說,“地下錢莊”常以典當行,、調劑商行,、擔保公司、理財咨詢公司等形式存在:一是以非法匯兌為主要業(yè)務,,二是以非法吸存,、放貸為主要業(yè)務,三是以非法典押,、高利貸為主要業(yè)務,。由于“地下錢莊”吸收的存款利率要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再加上部分經營者牟利動機,,多數“地下錢莊”對中小型,、個體私營企業(yè)出借資金的利率均高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以上。若是在賭場放貸,,有的高達日息20%,。 車曉端代表說,“地下錢莊”破壞了金融秩序,,部分“地下錢莊”業(yè)主在違規(guī)經營中揮霍資金,,或用于高風險投資等,造成利害關系人的存款或集資款無法到時取回,,極易引發(fā)影響社會治安穩(wěn)定的問題,。而且,資金流動性大,,轉移速度非�,?欤3W儞Q賬戶,,使有關部門難以發(fā)現,,查處也缺乏有力證據�,! � 車曉端代表認為,,要有效地打擊“地下錢莊”,必須按照“打防結合,,堵疏并重”的方針,,堅持打擊與防范、管理與教育一起抓,。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積極推進金融體制改革,,拓寬金融機構的服務領域,。同時,要加強政府對社會資金投向的引導,,把投向“地下錢莊”的社會富余閑散資金吸引到合法的投資軌道上來,。工商、經貿,、稅務,、銀行、銀監(jiān),、公安,、勞動等部門要密切協(xié)作、資源共享,,緊扣行政許可,、登記注冊、生產經營,、銀行信貸,、資金流動、稅款繳納,、工資發(fā)放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加強日常監(jiān)管和檢查力度。 車曉端代表認為,,可以考慮增加相關罪名,,如直接規(guī)定非法集資、高利放貸等違法犯罪類型和罪名,,或規(guī)定任何違反現金交易申報規(guī)定的,,不報、假報信息或故意規(guī)避申報的行為構成妨害交易申報規(guī)定罪,,以假名開立賬戶構成犯罪等,,并從主刑上增加刑期,從附加刑上提高罰金,,使打擊活動能深入,、持久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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