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少平 全國人大財經委法案部主任
我國的風險投資體制目前來看是進口不順,、出口不暢,。進口不順——我們投資基金法只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法》,不包括產業(yè)基金,、并購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這使得我國的風險投資名不正,、言不順,,缺乏必要的配套環(huán)境和政策。出口不暢——我國風險投資基金的出口有主板,、二板,、三板、公司回購,、產權交易,、海外上市等,目前,,這些渠道要么是有限制,、要么就是操作上存在障礙。 此外,,在出資形式上,,美國的風險投資基金85%以上都是有限合伙,但目前我國還不允許有限合伙制,,這也使得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發(fā)展受到了比較大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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