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長馮偉林受賄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馮偉林自2001年以來,,利用職務之便,插手工程建設,、設備采購,、人事安排等諸多領域,單獨或者伙同親屬收受賄賂多達170多次,,涉案金額高達4000余萬元,。
位高權重的馮偉林素以“文化人”自居,喜歡舞文弄墨,,出版過多本散文詩歌,,常自詡“書生報國”,并曾在多個場合向下屬表示“廉潔是對父母最大的孝順”,,在湖南官場知名度甚高,。
“報國”書生何以貪腐至此?隨著庭審的進行,,其貪腐路徑逐漸清晰,。
高速“功臣”淪為千萬巨貪
馮偉林主持工作期間,湖南高速一度從“后進”水平躍居全國前列,,然而這樣一位湖南高速“功臣”卻利用職務之便,,先后非法收受賄賂170多次,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
現(xiàn)年50歲的馮偉林系湖南湘潭人,,自2001年開始擔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長,2004年在湖南省高管局原局長楊志達“落馬”后,,馮偉林開始主持湖南高管局工作,,2008年擔任湖南省高管局局長。
據(jù)了解,,在馮偉林主政湖南高速的數(shù)年時間里,,湖南高速公路大批項目上馬,投資數(shù)以千億計,,湖南高速公路通車里程接連刷新,,從過去的“后進”水平躍居全國前列。這一期間,,馮偉林儼然作為湖南高速公路發(fā)展的“功臣”呈現(xiàn)在公眾面前,。
直至2011年8月,,湖南省紀委發(fā)布消息稱已對涉嫌嚴重違紀的馮偉林進行立案調查,馮偉林的“雙面人生”才告終結,。
2013年11月6日,,在庭審現(xiàn)場受審的馮偉林已全然沒有了昔日的意氣風發(fā),大多時候只是坐在被告席上安靜地聽著檢方對其指控,,不時回答控辯雙方提出的問題,。庭審當日,馮偉林的妹妹馮霞和妻子易杏玲也一同出庭受審,,兩人均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等罪名,。
檢察機關指控,馮偉林自2001年以來,,利用其擔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副總經理和湖南省高管局局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之便,,通過打招呼非法干預高速公路土建,、綠化、用電工程和服務區(qū)經營權等項目招投標,,不經過集體研究直接插手辦公樓工程發(fā)包,、設備采購、資產收購,、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項,,利用過節(jié)、旅游,、生日,、搬家等名義,單獨或伙同親屬非法收受賄賂170多次,,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
據(jù)了解,因受賄次數(shù)多,、涉及人員廣,、涉案金額大,檢方隨案移送的案卷材料多達120冊,,同步錄像光盤多達165張,�,!�
權力尋租三種路徑
通過庭審時的檢方指控,,《經濟參考報》記者發(fā)現(xiàn),馮偉林受賄的途徑主要是通過其家人以及核心圈下屬“代理”,。翻閱檢方資料,,馮手中權力尋租變現(xiàn)的途徑主要有三條,。
尋租路徑一:通過打招呼對高速公路土建、綠化,、用電工程等項目招投標施加影響,,換取回報。
檢方指控:2008年下半年,,王某(另案處理)與馮偉林弟弟馮冠喬共謀請馮偉林幫忙到湖南高速公路承攬工程,,馮冠喬負責向馮偉林轉達請托,不參與施工,,但分一半的利潤,。2008年至2009年,馮偉林多次接受王某請托和馮冠喬轉達的請托,,利用職務便利,,向多條高速公路業(yè)主負責人打招呼,并將王某提供的串標單位名單交給他們,,幫助請托人所協(xié)商的公司投中數(shù)個工程,,使其獲得9.83億元工程合同。馮偉林伙同馮冠喬由此實際獲得1500萬的好處,。
尋租路徑二:直接插手辦公樓工程發(fā)包,、設備采購等重大事項,換取回報,�,!�
檢方指控:2001年底,馮偉林接受彭某的請托,,向高管局下屬打招呼,,確定彭某控制的公司為湖南省高管局經濟適用房的空調主機供應商;2002年8月,,馮偉林幫助彭某承接了高管局原辦公樓的空調冷卻塔改造業(yè)務,;2008年9月,馮偉林接受彭某請托,,幫助其承接部分公路臨時供電工程……作為回報,,彭某先后送給馮偉林和易杏玲折合數(shù)十萬元。
尋租路徑三:通過人事調動,、任免,,培植“親信”,接受被提拔者的回報,�,! z方指控:湖南高管局下屬的衡棗公司的周某(另案處理)多次向易杏玲提出請托,希望馮偉林能在其職級提拔方面予以關照,。2005年至2009年,,馮偉林先后授意局人事局向黨委會提名,,并在會上推薦周某擔任長湘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公司經理等職務。馮偉林,、易杏玲由此獲得周某折合人民幣數(shù)十萬元的回報,。周某則利用職務便利幫助馮偉林滿足其他請托人的工程圍標行為�,! �
在庭審現(xiàn)場,,記者發(fā)現(xiàn)檢方的指控中,這種“操作”比比皆是,,馮偉林及其家人涉案金額中收取的絕大部分賄賂款屬于上述三種情況,。馮偉林等人170多次的受賄形式多樣,但凡逢年過節(jié),、出游考察甚至是老屋翻修都是馮偉林等人收受賄賂的機會,。
法庭上,馮偉林對起訴書指控的絕大部分內容予以承認,,但表示馮冠喬等收受的大部分賄賂款,,自己事先并不知情,自己也未明確向請托方索取錢財,。而對于一些行賄人在逢年過節(jié)時送的禮物和錢財,,馮偉林則辯稱是“人情往來”,不應認定為受賄,,請求法庭予以考慮,。
一個批示產生一個千萬富翁
“馮偉林大權在握、炙手可熱之時,,他的一個批示,、一個招呼就可以產生一個千萬富翁。在這種情況下,,換了誰來當局長,,都很難避免在權力的誘惑下變異�,!焙鲜〖o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說,。
馮偉林出身寒門,熟悉他的人稱馮平素十分低調,,并非一個“弄權”的人,,相反對文學十分熱衷,喜歡和文人雅客們打交道,。這樣一個人,,為什么會淪為巨貪?個中原因發(fā)人深省。
“吏不畏我嚴,,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公則不敢慢,廉則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痹隈T偉林的辦公室曾掛著的這幅字如今充滿了反諷的意味,。
“與湖南交通系統(tǒng)其他被查官員相比,馮的口碑不錯,,有才氣但為人謹慎,,他出問題令人惋惜�,!焙鲜「咚俟饭芾砭忠晃粌炔咳耸空f,,馮是個孝子,也是家里的長子,,平時對弟弟妹妹十分照顧,,但沒想到這種“照顧”最后令弟妹身陷囹圄�,! �
“馮偉林的墮落是從他手握重權時開始的,。”參與調查馮偉林的一位湖南省紀委干部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自馮偉林升任湖南省高管局一把手后,,他的權力也因身份的變化而躍入了另一個層次,其心理狀態(tài)亦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從外地出差返程時,,動輒有十多輛車去機場接機,而素以“低調”著稱的馮此時已安之若怡,。
據(jù)陸群透露,,馮偉林的任期內正是湖南高速大發(fā)展時期,一年之內開工高速十多條,。哪個標段給誰干,,往往就是馮一個人說了算�,! �
在高速公路招標,、投資建設以及運營過程中,湖南高管局兼任業(yè)主,、部門管理者,、政策制定者等多重角色,,難避免“部門權力利益化”的嫌疑。
|
高速“分標”時代的體制之觴 |
記者 譚劍 陳文廣 史衛(wèi)燕/長沙報道 |
近年來,,湖南交通系統(tǒng)包括馮偉林在內先后有7名廳級官員落馬,。官員腐敗何以屢禁不絕、“前腐后繼”,?在交通領域呈現(xiàn)出明顯的行業(yè)性腐敗背景下,,馮偉林案再次暴露出現(xiàn)行高速公路建設管理的體制之觴�,!�
受賄通過“代理人” 招投標成了走過場
與前任局長楊志達幾乎一樣,,導致馮偉林“落馬”的主要事實也涉及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標、工程發(fā)包等方面,。翻閱檢方對馮偉林案的上訴書,,馮案中所涉及的權力尋租項目呈現(xiàn)出兩大特點,一是均通過了層層把關的“招投標”程序,,二是涉案項目背后均有“代理人”的影子,。
根據(jù)檢方控訴,,2008年,,某工程承包商通過馮偉林弟弟馮冠喬幫忙承攬一處合同總金額達9.83億元的工程,馮冠喬在不參與任何施工,、不付出一分錢成本的情況下,,竟白白拿走1500萬元,幾乎占工程利潤的一半,。除馮冠喬,、馮霞(馮偉林妹妹)之外,涉案的多個工程項目均與一個叫唐蠻的商人有關,。據(jù)稱此人與馮偉林關系“極鐵”,,在湖南高速系統(tǒng),一度被稱為“地下高管局長”,。在弟妹以及唐蠻等“代理”下,,所謂“招投標”早已淪為形式。根據(jù)檢方調查,,馮案涉及的多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幾乎都存在“圍標”,、“串標”行為。雖然從程序上看,,這些“招投標”均符合相關規(guī)范,,但實際上腐敗早在“招投標”之前便已經完成,所謂的“招投標”只不過是走走過場而已。
“馮偉林主政期間,,湖南高速公路建設實際上已進入分標時代,。”湖南省紀委一位知情人士稱,,所謂的“分標”是指事先劃分好利益“地盤”,,安排好中標單位和“陪練”單位,然后通過“圍標,、串標”等暗箱操作達成預計目標。從馮案中不難看出,,其操作招投標制度的手法已十分嫻熟,。通過事前操作,他的親朋好友等利益相關方早在正式招投標之前便已實現(xiàn)了“分肥”的目的,,接下來的事就是“排排坐分果果”,。
“一把手”高度集權 貪腐觸角無處不在
在湖南省高速系統(tǒng),馮偉林作為“一把手”,,在近十年的長期經營下,,他的權威毋庸置疑。知情人士透露,,在湖南高速公路系統(tǒng)內部,,財權、物權,、人權都高度集中于馮偉林,。馮偉林案中,多條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公司,、高速公路籌備組負責人都是在馮隨意的一個“招呼”后,,就通過暗箱操作等手段將相應的標段給了“需關照對象”。
高度集權使馮偉林在湖南高速系統(tǒng)“說一不二”,,許多下屬與馮偉林之間形成了一種“人身依附關系”,。據(jù)熟悉馮偉林的湖南省高管局內部人士透露,馮在位時可以輕易調動數(shù)以億計的資金,,而沒有任何人敢說不,。此外,由于大權在握,,蜂擁而至的一批工程承包商對于馮刻意結納,、百般奉承,每逢生日,、出國,,甚至是舊宅翻修、母親過“陰生”都成了承包商們大獻殷勤的好時機。
在馮偉林無所不在的權力影響下,,其家人,、朋友、“馬仔”無孔不入,,貪腐觸角伸向各個領域,,干預高速公路土建、綠化,、用電工程和服務區(qū)經營權等項目招投標,,不經集體研究直接插手辦公樓工程發(fā)包、設備采購,、資產收購,、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項,成功實現(xiàn)了對湖南高速的全面“滲透”,。
“獨立王國”難監(jiān)督 “封閉運行”須打破
針對馮偉林案中暴露的諸多體制漏洞,,業(yè)內專家指出,當前交通系統(tǒng)特別是高速公路建設管理中存在的權力集中,、監(jiān)管薄弱,、腐敗頻發(fā)的現(xiàn)象,亟待從制度層面予以規(guī)范,。首先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體制權力過分集中的現(xiàn)狀迫切需要改變,,特別是交通建設的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體制需要有效制約。業(yè)內專家認為,,“四位一體”的投資體制和“政企合一”的經營管理模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加快高速公路發(fā)展步伐,,但其弊端也日益顯現(xiàn)。馮偉林案中,,馮既是高管局局長,,又是高速公路建設開發(fā)總公司總經理�,!半p重身份”造成馮在系統(tǒng)內一言九鼎,、說一不二,這為其權力尋租打開了方便之門,。
廣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王楓云分析認為,,腐敗官員之所以能對項目招投標實現(xiàn)“全程控制”,是由于交通建設基本上都在一個系統(tǒng)內部封閉運行,�,!胺忾]運行”導致的監(jiān)督缺乏也是交通系統(tǒng)腐敗大案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認為,湖南省交通廳內部人士透露,,高管局作為省政府直管的事業(yè)單位,,在交通廳內部亦屬“獨立王國”,依靠交通廳廳級內部行政監(jiān)察機構實行“同體監(jiān)督”,,無法建立有效的彈劾渠道,,難以形成有效的監(jiān)督環(huán)境。同時,,由于系統(tǒng)內已結成利益共同體,,外部的監(jiān)督也很難介入。
受訪專家認為,,防范高速公路的“行業(yè)性”腐敗,,首先要通過有效手段實現(xiàn)權力的制約與制衡,具體說就是將規(guī)劃,、建設,、監(jiān)督,、使用分離,,進而實現(xiàn)“分權”、“限權”,。其次,,應根據(jù)行業(yè)特點,強制性地引入媒體,、公眾等外部監(jiān)督,。在投資、規(guī)劃,、建設,、監(jiān)督、使用過程中,,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實現(xiàn)人,、財、物全流程的公開透明,。與此同時,,不僅要強化對貪腐官員的懲處,也要進一步明確監(jiān)管部門的職責,,出現(xiàn)問題后不僅要追究相關腐敗官員的責任,,還應對監(jiān)督失察者實行責任倒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