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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召開的歐盟財長非正式會議上,,有關(guān)各方曾就開征銀行稅等問題協(xié)調(diào)歐盟內(nèi)部立場,。圖為當時歐洲央行行長特里謝(右二)出席歐盟財長非正式會議記者招待會。新華社記者
陳海通 攝 |
英國《金融時報》的文章透露,,歐盟內(nèi)部市場專員米歇爾·巴尼耶當?shù)貢r間26日將公布一項計劃,,要求歐盟國家向銀行預先征收一項稅賦,所得款項將納入全國性基金,,用以防止未來銀行倒閉時破壞更廣泛金融體系的穩(wěn)定,。 歐盟官員強調(diào)說,設立這一全國性基金的目的不在于紓困銀行,,而在于確保未來銀行倒閉和破產(chǎn)時能夠得到有序處理,。例如,這些資金可用于提供過橋融資,、擔保,,或在最近危機中采用過的臨時購買不良資產(chǎn)等。 文章指出,,該計劃料將引起爭議,,預計歐盟不會在現(xiàn)階段就這些基金的規(guī)模,以及究竟應該對銀行資產(chǎn),、負債征稅還是對利潤征稅等給出明確建議,。歐盟擬在2011年正式就該計劃立法,但要成為法律,,必須獲得所有27個歐盟成員國和歐洲議會的批準,。巴尼耶的文件很可能將交由歐盟領導人、以及下月出席多倫多20國集團(G20)峰會的各國領導人討論,。 據(jù)悉,,銀行稅問題將是G20成員國在多倫多峰會上的重要討論內(nèi)容之一,因此有分析認為,,巴尼耶的此項計劃可視為歐盟在G20會前就銀行稅議題達成的初步共識,。 目前,美國奧巴馬政府已率先提出對資產(chǎn)超過500億美元的銀行股本和受保險存款以外的負債征收0.15%的“金融危機責任稅”,,以彌補政府救助銀行業(yè)的成本,;英國已向該國紅利超過2.5萬英鎊的銀行家征收50%的一次性獎金稅;瑞典也已實施類似的銀行稅制,。歐盟委員會此前的報告指出,,歐盟若比照瑞典的0.036%稅率征收銀行稅,估計今年將創(chuàng)造130億歐元稅收,;若比照美國的0.15%稅率征收銀行稅,,則預計創(chuàng)造500億歐元以上稅收。 而4月下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也向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提交了擬向全球銀行和金融機構(gòu)征收“金融穩(wěn)定貢獻稅”和“金融活動稅”的建議,。與歐美國家的銀行稅想法不同的是,,其建議征稅的規(guī)模更大——擴展至全球所有銀行和金融機構(gòu);稅種更多——增加了“金融活動稅”,。報道稱,,IMF將在6月的G20峰會上提出最終報告,詳述其建議的可行性和技術(shù)性,、征稅種類及稅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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