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被告人在法庭上,。當日,,上海市普陀區(qū)人民法院對涉案金額高達60余億元的“上海網(wǎng)絡賭球第一案”的20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以開設賭場罪判處主犯錢葆春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0萬元,;判處被告人溫翔霖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01萬元,;判處被告人鄒軍,、劉必清,、林興等18人有期徒刑2年8個月至1年不等,,并處2萬-100萬元不等的罰金,其中朱春燕等5人因犯罪情節(jié)輕被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