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可以很痛快淋漓地解決很多棘手問題,。一個命令下來,,三下五除二,快刀斬亂麻,,從短期看,,幾乎沒有辦不成的事,。為了解決奧運會期間交通擁堵的問題,行政當局采取了單雙號限行的行政強制辦法,,從效果看,,的確立竿見影,從限行起直到今天,,一向被譏為“首堵”的北京,,還真就不太堵車了。
新的問題來了,,為了維持這令人心情舒暢的一路暢通,,是不是要把現行的做法,長期堅持下去,?這兩天,媒體一直在討論,。筆者也是深受塞車之苦的沒車一族,,由于家離學校很遠,時常有因堵車而耽誤上班的事情發(fā)生,。單雙號限行,,對我個人而言,只有好處,。但我依然認為,,解決交通擁堵問題,不應該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尤其不應該長時間用這種方式,。道理很簡單,因為這種做法,,是對市民中的某一部分人權利的剝奪,。
有人認為,單雙號限行,,無關權利,,而是公共資源的合理分配。沒錯,,跟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比起來,,同樣在路上行走,開車的人的確所占的路面要多些,,但這并不意味著行人和開車人之間存在著資源分配的不公平,。因為至少在理論上,步行和開車只是一種選擇,。我們可以認為,,開車的人也許要比步行者富有(當然也未必),但只要人們獲得財富的機會大致平等,所謂資源分配的不公,,就不存在,。如果事實上人們獲得財富的機會不平等,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顯然,,這種不平等,不能靠限制人家車輛上路找補回來,。事實上,,就北京而言,有車一族大多都是憑勞動吃飯的工薪階層,,沒有理由認為他們有車是占了誰的便宜,。
單雙號限行,等于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把有車人手里的車的使用權,,砍掉了一半。讓這些車一半時間閑置在家,,而所繳的保險以及養(yǎng)路費等費用不變,,無疑是資源的巨大浪費和無謂消耗。由此造成的損失,,誰來補償,?為了開奧運會短期限行,也許人們還可以理解,,但要把這種命令長期化,,于法于理,都說不通,。
交通擁堵,,是現代化大都市的痼疾,紐約,、巴黎,、東京都害過這種病。就目前來看,,要想緩解這種疾病,,唯一的出路是發(fā)展以地鐵為主的公共交通,在市區(qū)之內,,讓人們上班辦事,,不要依靠私家車代步。事實上,,如果北京的地鐵也發(fā)達到了跟這些國外都市一樣的地步,,那么估計沒有多少頭腦清醒的人,,非得開私家車上班。
我們國家的行政力量顯然十分強大,,說極端點兒,,別說單雙號限行,就是宣布不讓某個市區(qū)的人出門,,也是做得到的,。但是,這樣強大的行政力量,,不應該濫用,。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用行政命令解決問題,,雖然見效快,,但預后不佳,往往會有后患,。而且政府為此付出的行政成本,,隨著禁令的逐漸松弛,要想維持禁令的原效果,,會越來越高,。其實,,面對城市的交通擁堵,,握有行政權力的政府,最應該做的就是盡快建設以地鐵為主體的公共交通網絡,,而非下命令,。可以借口多數人的利益剝奪一部分人,,也就可以借口別的什么剝奪所有人,。這樣的事情,在我們歷史上曾經發(fā)生過,,我們有理由希望不要再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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